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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標準速遞|IEC家用電器安全標準更新要點(續篇)
核心信息
繼2018年IEC60335系列標準都不同程度發生了變化,2019年也陸續有標準的重要測試改變。上次我們盤點了皮膚及毛發護理器具標準版本變化要點,本期將對吸塵器和吸水式清潔器具,烤架、面包片烘烤機及類似用途便攜式烹飪器具,電熱毯、電熱墊、電熱衣服及類似柔性發熱器具, 共三個標準版本重點更新摘要:
新標準的具體要求
· IEC 60335-2-2:2019
主要變化包括:
0. 第19.7章:馬達清潔頭和吸塵器帶有馬達清潔刷以及類似裝置模擬鎖住馬達清潔刷以及類似裝置的堵轉測試,時間30s;
1. 附錄 R:增加了Annex B和Annex S的軟件評估要求;
2. 增加Annex S “電池驅動的器具由不可充電或不可在器具里充電的電池供電”的相關要求。
IEC 60335-2-9:2019
主要變化包括:
0. 第19.11.2章:Toaster新增要求“對于帶有電子斷開的多士爐, 當電子元件出現故障時,發熱元件不能得電”;
1. 第19.102章:Toaster更改測試方法“失效彈起裝置, 當定時器最大時間達到時,仍然持續給發熱元件通電,直至面包火焰熄滅?!?/p>
IEC 60335-2-17:2012+A1:2015+ A2:2019
主要變化包括:
0. 第5.7章:對于控制型電熱毯和電熱褥墊,測試10, 11和19章時測試環境溫度由0°C-15°C改成15°C±5°C;
1. 第11.101章:測試環境溫度由0°C-15°C 改成15°C±5°C;并且修改了溫升/溫度限值:
a) 控制型器具在工作第一個小時內的溫度不能超過50°C,此后溫度不能超過:
- 45°C,對于三分之一長度的柔性部分最接近床的腳端;
- 37°C,對于其他柔性部件。
b) 其他器具在工作第一個小時內的溫度不能超過33K,此后溫升不能超過:
- 28K,對于三分之一長度的柔性部分最接近床的腳端;
- 20K,對于其他柔性部件。
2. 第19.111章:溫度/溫升限值做了修改:
在測試期間,控制型器具的柔性部件表面溫度不能超過:
– 60 °C 對于電熱毯和電熱褥墊;
– 85 °C 對于電熱墊。
對于其他的器具, 溫升不能超過:
– 43 K 對于電熱毯和電熱褥墊;
– 60 K 對于電熱墊。
IEC 60335-2-23:2016/AMD1:2019 新增變化主要包括:
· 明確了本標準適用于帶有沖浪功能的足浴盤。
· 風筒在不同的發熱檔位上都要承受住條款 19.101的馬達降速測試。
· 對第20章穩定性的條款20.1做了修改:
-除固定式器具和不帶充電座的手持式器具外,器具應有足夠的穩定性。帶有支架的手持式器具在放置在支架上時也應有足夠的穩定性。
-器具在10度斜面上不能傾倒,除非滿足特定的限制條件。
-斜面傾角增加到15度。如果器具傾倒,則需要在各個傾倒位置進行第11章溫升測試,溫升限值按表 9的要求進行判定。
· 第21章機械強度的條款21.101對跌落測試的跌落方式、高度和跌落面都做了修改。標準要求器具的手持部分放進由一張單層粗棉布的四角綁在一起而成的吊袋內,從吊袋的最低點距離混凝土表面900mm的位置處跌落。不同方位跌落5次后,器具需要仍然符合條款8.1對帶電部件的防護和條款29電氣間隙、爬電距離的要求。
一)EN 60335-2-15:2016 /AMD11:2018液體加熱器的特殊要求的標準更新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液體加熱器的特殊要求EN 60335-2-15:2016的修訂AMD11:2018 已正式出版。
正式生效日期DOP: 2019-03-28, 強制實施日期DOW:2021-09-28。
EN 60335-2-15:2016/AMD11:2018 新增變化主要包括:
· 增加新產品壺式咖啡機(Pot coffee-maker) 的定義。
· 第7章標記和說明中對壺式咖啡機增加防過量加注的警告語句。
· 第22章結構中新增加條款22.Z101, 壺式咖啡機在正常使用時不應有咖啡泡沫溢出。
(二)IEC 60335-2-14:2016 /AMD1:2019 廚房機械的標準更新
IECEE 近日發布了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廚房機械的特殊要求IEC 60335-2-14:2016的修訂AMD1:2019。
IEC 60335-2-14:2016/AMD1:2019 新增變化主要包括:
· 第11章發熱中的條款11.7.111刪除最后一段。
· 第20章穩定性和機械危險中的條款20.2增加以下內容:
測試指不適用于:
研磨螺桿凸出高度小于4mm并且符合以下尺寸要求:
-螺桿外部圓周(見圖104中的B)與研磨腔體內壁(見圖104的C)的距離(見圖104中的S)最大不超過1mm;
-進料口的內壁角到研磨腔體的距離小于2mm(見圖104中的R2);
-螺桿無銳利邊緣;
-進料口與研磨方向相對的內壁與螺桿中心點垂線的距離(見圖104中的W)應不大于0.75倍的螺桿半徑(見圖104中的R1)。
· 條款20.106不適用符合條款20.2螺桿尺寸要求的結構。
圖104
· 產品
· 吸塵器
· 標準
· IEC 60335-2-2:2019
· 變化
· 此版本包含以下針對上一版本的重大技術更改:
· - 修改了動物美容用具的一些要求(6.1,25.7)
· - 7.101中的注釋已被刪除;
· - 將一些說明轉換為規范性文本(7.102,10.1,11.3,13.1,15.2,15.101,19.101,20.1,20.2,21.103,21.105,22.32,25.23);
· - 澄清19.7的試驗適用于帶電動刷或類似裝置的真空吸塵器;
· - 修改附件R,以便與附件B的22.201保持一致;
· - 根據IEC 60335-2-2:2009 / ISH1:2016修改附件S;
· - 增加了對手柄機械強度的要求(21.106)。
·
· 02
· 產品
· 洗衣機
· 標準
· IEC 60335-2-7:2019
· 變化
· 此版本包含以下針對上一版本的重大技術更改:
· - 3.1.9,3.6.101,19.101,22.106,22.107中對蒸汽發生器的要求;
· - 3.5.101,3.5.102,3.5.103中洗衣機類型的附加定義;
· - 修訂11.3和11.8中外部可觸及表面的溫度限值;
· - 修訂了15.2中溢出試驗的試驗程序;
· - 第22.108條,可編程電子電路(控制加熱元件和電機的數量同時通電)的器具的附加要求。
·
· 03
· 產品
· 烤架、烤面包機和類似的便攜式烹飪器具
· 標準
· IEC 60335-2-9:2019
· 變化
· 與前一版本對比,主要變化如下:
· - 將文本與IEC 60335-1,Ed 5及其修正案1和2對應;
· - 修改烤面包機的異常測試(19.11.2,19.102)。
·
· 04
· 產品
· 干衣機
· 標準
· IEC 60335-2-11:2019
· 變化
· 此版本包含以下針對第七版的重大技術更改:
· - 將文本與IEC 60335-1、Ed 5及其修正案1和2對應;
· - 一些說明已轉換為規范性文本(7.12,7.12.1,11.3,19.101,AA.5.2);
· - 11.3和15.2給出了更詳細的測試規范;
· - 3.1.9,3.6.101,7.12,11.7,19.1和第22章增加了具體要求,以涵蓋帶蒸汽發生器的設備;
· - 在22.108中增加了具體要求,以涵蓋可編程電子電路;
· - 附件AA已刪除,因已被第1部分涵蓋,其余附件已重新編號。
·
· 05
· 產品
· 廚房器具
· 標準
· IEC 60335-2-14:2016/AMD1:2019
· 變化
· 重大技術變革:
· - 11.7.111刪除最后一段;
· - 20.2添加刮擦梢的要求,無需測試探針;
· - 20.106不適用于未在20.2中使用測試探針的刮擦梢。